民法典规定了社区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属于谁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09-18 17:16
民法典规定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小区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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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广告收入该归全体业主。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业主对小区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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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中所设置的广告产生的收入一般来说应当由该电梯所在的楼栋的业主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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